关键词:
网络犯罪
犯罪形态
犯罪防控措施
犯罪构成
引渡条约
摘要:
计算机及其网络作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缩短了家庭与社会的距离,超越了国家之间的界限,使人们从真正意义上开始进入了信息社会。\n 计算机信息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的同时,其网络犯罪的出现也给社会造成了灾难。目前,网络犯罪在世界各国迅速蔓延,已经成为世界性问题。各种名目繁多的网络犯罪五花八门,网络上的色情犯罪、诈骗、盗窃、聚众赌博、黑客入侵等可谓无奇不有,数不胜数。近年来,世界各国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活动每年都在大幅度增长,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大肆进行盗窃、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我国目前在防控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是不健全的,远远滞后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不能正确适用法律,不能及时惩治犯罪分子,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无序状态。因此,深入研究网络犯罪及其防控措施,对于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具有现实而深远的重要意义。\n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共计约4万字。\n 第一部分为网络犯罪概述。首先,比较了计算机犯罪与网络犯罪概念的区别,根据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展演变,提出了网络犯罪的尝试性概念。即:“所谓网络犯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本身或网络系统的一些安全漏洞,通过网络对他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非授权性操作,从而造成他人在人身或财产利益等方面损失的犯罪行为”。并简单介绍了我国的网络犯罪现状主要是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对信息网络的破坏日益严重。接着,对网络犯罪的低成本、高智能、强隐蔽性、高危害性、国际性、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行为具有瞬间性与持续性等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n 第二部分为网络犯罪的类型和主要特征。首先列举了网络犯罪的九种典型类型(网络色情;网络恐怖活动和网上造谣;网络诈骗;侮辱诽谤、侵犯个人隐私;网上赌博;网络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网上盗窃;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接着分析了网络犯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了网络犯罪的构成特征,即: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网络犯罪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网络犯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n 第三部分对网络犯罪的防控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分析了网络犯罪的主观原因是贪图非法钱财和道德法制观念淡薄,客观原因是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和薄弱的安全性能以及侦破困难和网络立法严重滞后造成的。接着,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和社会层面上提出了防控网络犯罪的对策,防控网络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以上措施多方面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减少网络犯罪。\n 第四部分提出了防控网络犯罪的立法及建议。首先从法律传统、法律观念方面分析了影响网络立法模式选择的因素。接着对直接适用现有法律、修正现行法律增加特别条款、专门单独立法等三种防控网络犯罪的立法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介绍了我国采用第二种立法模式即“渐进的立法方式”的优缺点。接下来就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的整体思路进行了探讨,要正确对待及研究法律文化的传承与法律移植,逐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网络法制体系。最后,提出了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建议。一是建议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样才能严惩网络犯罪;二是建议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被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范围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扩大到“经济建设、公共信息服务领域”,进一步明确刑法中关于网络犯罪内容的规定;三是建议拓宽对网络系统的保护范围,加大对侵犯网络系统行为的惩罚力度;四是建议增加单位犯罪和过失犯罪;五是建议适当提高网络犯罪的法定刑,并增加罚金刑、资格刑等刑种;六是建议增加国际间网络犯罪引渡条约,加大打击网络犯罪的力度。